宜昌市第二中学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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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23-02-14 03:05 作者: 已经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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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精神,确保我校课程改革顺利实施,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并于2009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三个面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立足我校实际,致力于建构一个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校“以人为本,师生和谐,面向全体,个性发展”的办学特色,努力创建省级示范高中。
二、目标和任务
1.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2009〕10号),积极探索适合我校实际的新课程实施和管理办法。
2.立足我校实际,积极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建立以校为本,校际之间、学校与社会联合开发的课程机制。
3.探索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学生成绩、学业评价机制及办法,构建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生选课制度和学分管理制度。
4.探索适合课程改革需要的校本教研机制及管理制度。
5.开展培养学生“自主发展”方法与研究,促进我校教育的内涵发展。
三、新课程实施组织机构和职责
1.课程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罗家刚
副组长:田明艳 颜 颉 邓虎城
成 员:肖远鹏 吴光兵 鲁治华 戴晓红 吴先军 曹 超 丁亨标
阎毅竹 李晓蕊 陈爱军 张黎磊
主要职责:
(1)负责对学校新课程实施做出正确的决策和部署,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制度建设、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
(2)定期对新课程改革实验中的各项工作加强指导与监控,并进行评估和验收。
(3)整理和提升新课程实施的实践经验,并适时地进行完善和推广。
2.课程管理和开发工作小组
组 长:罗家刚
副组长:邓虎城
成 员:肖远鹏 吴光兵 曹 超 丁亨标
主要责任:
(1)建立符合国家要求又有学校特色的课程体系,编制学校课程计划。
(2)在广泛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学生在学习行为和专业(特长)发展的意愿,帮助学生形成个性化的修习计划,为学生提供选课指导意见。
(3)挖掘学校和地方课程资源,逐步建立以校为本,学校与社会、校际之间联合开发的课程机制,形成富有学校特色的系列校本课程。
(4)开展学分管理办法研究,就学分认定与学习动力的内在关系,学分认定的标准,方法、过程对学生修习计划的影响,学分认定所产生的教与学的诚信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各学科的学分认定办法,促进学分管理工作的发展。
3.校本培训工作小组
组 长:邓虎城
副组长:肖远鹏 吴光兵 曹 超 丁亨标
成 员:张昌祝 彭 琼 杨 清 杨金华 陈江涛 刘祖香 李 竹
吴杰元 庹智勇 杜军三 詹元芳 石宗平 屈 珉
主要责任:
(1)探索新课标下课堂教学教学模式,引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新课程标准的理念,落实新课标的培养目标。
(2)探索能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和评价机制。
(3)制定新课标下的教学有关规定和要求。
(4)探索新课标下学生学习方法的形成途径。
(5)收集、整理教学案例并推广。
4.学生组织管理和综合实践课程工作小组
组 长:田明艳
副组长:吴光兵 吴先军 丁亨标 李晓蕊
成 员:高一年级各班主任
主要责任:
(1)建立《宜昌市第二中学学生成长过程评价制度》, 设计制作《宜昌市第二中学学生成长记录》手册,落实对学生社会责任感、思想道德、价值取向、身心健康、创新精神以及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评价和记载,充分反映学生在校成长经历。
(2)探索实施新课程过程中的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途径与方法。
(3)建立“行政班”和“教学班”相结合、“班主任制”和“导师制”相结合的学生管理机制,并实施管理。
(4)承担研究性学习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和社区服务课程的实施和评价工作。
四、课程结构和管理办法
1.课程结构
2.课程管理
(1)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周4学时学科,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周2学时学科,可在两个学段内完成;周1学时学科,可在四个学段内完成)。
(2)每个必修模块和若干个选修模块经过规定的学时,规定的方式学习,并达到质量要求,可获得2学分。必修课全部开设,选修开课率不少于80%。在高一学年和高二学年开设一定量的选修课供学生选修,保证每生取得学分不少于6学分。
(3)研究性学习:每学期安排56学时,集中于二、四、六学段结束前一周(每天8学时)。先进行研究性学习的基础知识学习,然后进行专题研究,要求每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至少3个课题的研究,共获15学分。
(4)社会实践:每学年安排一周。高一安排军训,高二、高三安排社会调查,共获6学分。
(5)社会服务:高一、高二安排至少5个工作日的社会服务,共获2学分。
3.毕业要求与学分认定
五、课程编排的原则
1.学校设有两份课表:必修课表和选修课表,先排必修课表,后排选修课表。
2.高一年级前三个学段主要设置必修课程。从高一年级第四个学段开始逐渐增设选修课。学校要求绝大多数同学在高三上学期完成毕业所需达到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以获得毕业资格。高三下学期,学校除安排必要的体育课外,主要安排高考复习课。
3.学校课程计划:按学科课程进度安排必修课,在保证必修课的基础上安排选修课。选修课中某一学科、某一模块的知识,需要其它学科知识支撑时,则按知识层次关系开设;选修课的系列之间、模块之间没有递进关系的实行平行开设。
4.学生选课以学期为单位,即一次选定本学期内两学段所有想修习的课程,学生选课除高一新生在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外,其他学期在每学期末选择下学期修习课程,学校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排课。
5.在高一第四学段,学校在保证必修模块开设的前提下,开设少量的选修课。目的是让学校管理、学生选课及教学班管理等各层面都有一个适应过程。
六、学生选课
1.编写《宜昌市第二中学学生选课指导手册》;
2.为每位学生安排导师;
3.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课。
七、校本教研和教师的专业发展
1.新课程实施后,校本教研是教学研究的主要形式,要积极开展校本教研,丰富学校的课程资源,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2.建立以提高教师水平、开发课程资源为主要目的的校本教研制度。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加强教学交流与研讨,学校将努力创设有利于校本教研的工作环境。
3.建立教师学习制度。新课程的实施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教师建立新理念、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方法,因此必须强调教师的学习。通过课题研究、课堂评优、案例设计、观摩学习、考察调研、专题讲座、专家辅导、问题探究、网上交流、合作研讨、自主学习、校本课程开发等形式,促进教师在新课程实施中不断地学习与反思。通过教师的学习,培养一专多能的教师。“一专”是指导专业知识丰富,能胜任本学科必修和全部选修模块的教学,“多能”是指能当班主任、能当导师、能开发校本课程、能指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能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能进行相关或相近学科的知识整合。
要求教师每学期撰写教学论文至少1篇。
4.近三年,每年暑假组织高一年级教师进行上岗前的学习和培训。培训着重解决三个问题:
(1)进一步加深对新课程标准的理解,树立新课程理念下的新的教学思想。
(2)探讨新课程的教学方法,构建新课程的教学模式以及课程教学效果的评价标准。
(3)通过对课标和教材的学习与研究,掌握新课标的教学要求和新教材的知识体系,正确把握教学的深度和广度。
八、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
1.新课程要求建立完善的校内学业成绩评价制度。学校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和互评等多种方式,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2.学业成绩的评价方式
(1)考试与考查。形式有:测验、实验操作考查、作品及成果的等级评定等,主要是对学习者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状况进行评价。
(2)学科素质发展记录。包括:学习者的自我评价,合作学习者的相互评价,学科教师和导师对学习者的评价,主要是对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以及在学习过程中表现出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进行评价。
(3)每学完一个模块时,对每一个学生都应进行上述两个方面的评价。评价材料构成《宜昌市第二中学学生成长记录》的一部分。
3.学业成绩的评价内容
(1)知识水平和技能评价;(2)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3)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体验与表现。
4.学业成绩的评价过程
(1)为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建立《宜昌市第二中学学生学习评价制度》,收集对学生学习过程及状况评价的原始材料。要求任课教师或教学组织者在进行学科教学时记录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如学习态度(出勤情况、遵守纪律情况、学习的主动性和刻苦性),完成学习任务、学科知识的领悟能力,学习方法的运用和学习过程的科学性,学习过程中创造性思维的表现,学习能力的变化与提高,测试成绩和考查情况等等。成立学习合作小组,由组长对小组成员合作学习时的表现、作业或其它学习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组织、检查、统计。
(2)模块学习结束后,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对学生进行考试或考查,根据成绩给出知识水平和技能状况评价,提出学分认定意见。
(3)模块学习结束后,学科教师和导师组织学生针对评价内容进行自评和互评意见。学科教师和导师根据平常记录、考试或考查成绩、学生自评和互评等情况,对每一个学生做出模块学习结束的综述。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时,相关人员或部门参与评价。
5. 建立《宜昌市第二中学学生成长过程评价制度》。
九、学生管理
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班主任与学生导师共同管理的学生管理办法。
1.第一学期主要以行政班的形式进行学生管理。因为第一学年,大多数课程都是必修,仍以行政班的建制进行上课,学生不必走课。第四学段,开设少量选修课,因周课时数较少,学生进行走课也不会影响行政班的管理作用。
2.试行导师制。在高一年级每个班设立三位导师(含班主任),每位导师负责18-20个学生的指导和管理。
在第一学年,导师的主要任务:
(1)对学生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
(2)了解学生的思想状态和思维品质,了解学生的个性特长、兴趣爱好等,为指导学生选修,形成有个性的修习计划做准备。
(3)指导合作小组活动,促进学生组织集体活动、进行合作交流、开展相互评价等能力的发展。
(4)与学生和学科教师一道,共同完成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价和提出学分认定意见,负责学生成长记录档案的填写和管理。
3.第二、三学年,由于大量开设选修课,各个学生的课表不尽相同,走课现象非常普遍,此时采取行政班和教学班双重管理。导师不仅要指导学生的学习,更要关注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表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参与学生管理。在学期结束时,导师应对学生做出阶段性评价,填写《宜昌市第二中学学生成长记录》手册。
宜昌市第二中学课程改革领导小组
200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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